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11号至245号
发布时间:2009年5月18日 10时19分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1号 案由:扶持我区第三产业,优化个体经济发展的环境 提案人(团体):杜景阳 附议人:葛星君 主办单位:区工商分局 会办单位:区发改局 内容:目前,社会上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就是各个单位的加薪。这是令人振奋的一个方面。但同时我们应清醒地看到,还有一大批下岗工人、失土农民、甚至应届大学生滞留在社会上、而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使勉强寻到,大多也是待遇微薄、赖以生存,成为社会上新的阶层、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改变命运的欲望,迫使这一群体自我创立。于是人人都去做生意,第三产业、个体户遍布城乡每个角落。做的人多了,市场竞争必然激烈,生意难做、利润微薄,这是目前许多个体户所面临的困境,发财老板能有几何,保障每个人有工做,有生活保障。然后逐渐走向共同富裕,仍是社会最大的民生。政府应广开思路、拓宽就业渠道,扶植个体经济的发展。而减少各部门名目繁多的检查,以及不适当的收费,仍是最为见效的方法之一。因此,我提以下两点建议: ①职能部门去个体户经营的店面去检查工作,为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应放弃向个体户的收费,金额较大且一定要收取的,也要同个体经营户协商,不能按以前的方式、一而说了算数。收费只是工作的一种手段,而不是部门工作的目的,乱收费更不应当,。各经营户的生意参差不齐,收费应避开一刀切。对赖以生存的情况收费要减少,甚至免除。 ②部门检查的项目如需要书写,应简单明了,操作方便。个体户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经济,再加普遍文字功底差,办公室中的一套搞得太复杂,使人感到很吃力。小小的个体户,不可能为了检查、而专门配备一个文秘来应付。我这里提的简化手续,不等于放弃管理,而是希望职能部门首先明确哪些是一定要办的,哪些是不重要的。然后,理清头绪、减少重复、简化程序过程,使人们能一目了然。 以人为本。稳定、发展、和谐,仍是国家之大计。办事员直接面对群众,提倡“高效、廉洁、勤政显得尤为重要,领导层更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怀。以宽容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2号 案由:营造和谐的警民关系,进一步做好案件的回访工作 提案人(团体):杜景阳 附议人:葛星君、陈日灵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会办单位: 内容:改革开放已近三十年,“和谐、稳定、发展”是目前国家之大计,我区的司法公安干警站在工作的第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新时期也需要树立新的警员形象,以新的工作思维、新的执法理念、以及新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良好和谐的警民关系。当前对司法公安系统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而派出所在侦办案件《特别是普通的入室盗窃案》中,对受害人执行案件回访说明制度,我认为很有必要。 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许多企业不景气,大批外来人员没工作,再加社会上贫富差别、城乡差别、脑力与体力劳动差别、以及社会上不公正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我区入室窃盗案的频繁发生。而受害人向派出所报了案,由于警力有限等原因,往往很难及时破案。对于入室盗窃案,即使财物损失一般,但影响面广,性质恶劣。事后,市民总是心有余悸,希望尽早破案。案破否?贼捕到吗?财物下落如何?对这些问题,人们翘首期盼,有些干脆主动去询问,但常得不到回应。于是,市民总是守着一条潜规则,默认倒霉。但内心却总在抱怨,公安破案的水平只有这么高。 我不是学法律的,不知对受害人进行回访说明,是否属于司法操作的范围。站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视角去观察、去分析问题,我认为公安在这方面的处理方式欠妥,对于一定数额的财物入室盗窃案件特别出现一些性质恶劣的情况,不管侦破与否,在一定的时间内,警方都应自觉地覆行职责,向受害人回访、说明情况,以消除人们的恐惧心里。这样,就显得较人性化。也充满了警方的亲和力,假如以前没有这样的工作方法。以后警方应考虑纳入这种和谐的案件回访制度。以完善治安工作方法。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3号 案由:建议新增沿河游步道和自行车道 提案人(团体):卢启隶 附议人:林泉、林安平 主办单位:区建设局 会办单位:黄岩规划处 内容:黄岩老城被西江河、南官河、东官河所围绕,沿河两岸风景优雅,如能全部建成沿河游步道和自行车道,是一项老百姓欢迎的为民工程。从目前的现状看,沿河两侧坚持“能通则通”,打通岸上交通线(西江东岸已部分实施),在河两侧新建游步道和自行车道,市民游客不仅可以坐船游,也可以沿河漫步、骑行。希望有关部门早作规划,分段实施,无障碍地段先行。比如老黄中已搬迁,黄中操场靠东官河一侧现在是最好的实施时机。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3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4号 案由:关于尽快建设黄岩慈善志愿者义工组织,倡导党员、公务人员做“义工”设立义工制度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范贞君 附议人: 主办单位:区慈善总会 会办单位: 内容:慈善义工的出现是社会进步的象征、是文明程度的反映。目前全国各地的慈善义工组织发展很快,遍地开花,参与的公民越来越多,慈善义工以实际行动献爱心反受到人们的尊敬和认同,其发挥的作用和影响不亚于“歌星”、“明星”和企业家的捐赠。原因慈善义工的本土化特性其帮扶的面更广,更直接也更持久,各地的党政部门都非常重视慈善义工的建设。据有关信息和报导,各地的组织者都是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负责人亲自挂帅,并建立了一整套制度。例如:上海的普陀区规定公务员每人每年累计参加义工服务时间不小于40小时,鼓励有关单位在招收公务员、招工、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录取优秀志愿者。香港在公务员参与义工活动方面也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奖励政策。据“瞭望新闻周刊”第七期报导。当前,中央对干部选拔作用提出了一些新要求,其中重要的一条更加注重考察干部的品德,“以德为先”,在有德的基础上考察是否有才。专家提出对干部的品德考察要求详细化和定量,注重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最好是有详实的评判依据和事例。因此,倡导党员.公务人员做“义工”,在设立的“义工”档案中获取量化的考评依据,提高考评的公信度。 目前台州各县市区都建立了慈善义工志愿者组织。据了解我区也有“义工”活动,但人数很少,范围很狭。有来自网络QQ群体和公益性小团体,以及兴趣相投的小群体,仅占全区人口的0.03%(台州市义工为0.26%)与发达国家40%以上公民参加志愿者服务相比,差距很大。据了解,最近想参加志愿者慈善义工的人群很多,只是找不到该组织队伍的正规渠道,造成奉献爱心无门,帮扶对象盲目,活动无序。现在网络群体和年青的“义工”中流传着一句当“义工”做好事,行善事胜过烧香拜佛,把做义工与行善积德相提并论。因此,建议党政干部积极带头参加“义工”,这样的组织中不能没有党员的形象和公务员的身影。 第一、党政部门领导牵头组织,使这些松散的志愿者义工有个秩序的组织,行使有序有效的献爱心活动。 第二、健全志愿者慈善义工的制度。归纳政府管理,更有效地壮大这支队伍,为共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第三、公务人员的考核评分,“德”方面的评判与参加义工服务时间为依据。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5号 案由:关于在城区主要非机动车道口架设遮阳篷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金永军 附议人:郑岩、林建民 主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会办单位: 内容:资料显示:在夏季烈日曝晒下,行人和骑车人往往会烦躁,等候红绿灯的耐心较差,闯红灯的比例比平时高出20%左右,是酿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办法:建议在城区主要非机动车道口架设遮阳篷,让等红绿灯的行人和骑车人免受烈日曝晒之苦,减少违章闯红灯情况。遮阳篷可作为一项城市公共资源予以开发利用,鼓励企业出资,企业可以从遮阳篷广告投放权中获得补偿。通过这种社会化运作,既减轻了政府负担,又让市民享受到入微的人性化关怀。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6号 案由:公共厕所应有坐坑配备 提案人(团体):林建民 附议人:金永军 主办单位:区建设局 会办单位: 内容:创建一座文明卫生城市,免不了要有适当适量的公共厕所设施,在建造公厕设施中,需要适合各个群体的设施受用,中青年群众,喜欢蹲坑排便,而对年老群众,则喜欢坐坑受用。随着社会老人群体逐渐加大,更应有坐坑公厕配备,在城区各街道公厕中,基本上没有坐坑配备,就连医疗机构门诊部,同样无坐坑设施,因此对年老男女群众门诊就诊时,需解便时有一定难度,老人就诊,普遍体质虚弱,行动不便。同时老年人或多或少都有老人便秘症,一次解便,需要较长时间,待解便完了,即使能勉强起来总是头晕眼花,站立不稳,甚至有跌倒危险。再老人去门诊就医,虽有家眷陪伴,毕竟公厕内男女有别,无法进内扶持,此乃是实际情况。不过卫生部门以设坐坑设施,需要较大费用投资,不妨对需坐坑排便群众,吸取一定的小费,会得到老人群众谅解的。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6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7号 案由:要求尽快改善黄中新校区的交通状况 提案人(团体):张章永 附议人:卢荷芬等6人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会办单位:区教育局、西城街道办事处 内容: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黄岩中学于2008年9月比较顺利地搬迁至位于西城罗家汇的新校区,掀开了黄岩中学发展乃至黄岩教育发展的新的一页。如今新校区必备的基础设施初步建成,三千多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也已基本稳定,但进出新校区的唯一通道黄长路经常堵塞给黄中师生及家长带来极大不便,已成为新黄中发展的一大障碍。 黄长路西城段的交通本来就很拥挤,杂乱,黄岩中学搬入新校区后,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家长看望接送而形成的人车流量剧增,特别是周末学生上学放学时间,经常造成黄长路长时间堵塞,开车接送的家长怨声载道,更令人担忧的许多学生或骑自行车或步行在密集无序的车流中穿行,简直是险象环生。为此,我们强烈呼吁尽快改善黄中新校区的交通状况,并建议如下: 一、对黄中新校区附近尚未拓宽的黄长路进行适度拓宽。砍掉行道树,再征用一点村民房前屋后的空地,在现行道路两侧建设两三米宽的非机动车道,既减轻主车道的压力,更保证学生行路安全。 二、加快启动二环南路、天元路西延工程及园区大道自82省道至二环南路路段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黄长路的拥堵问题和黄中新校区的出路问题,同时又解决了西城澄江、北洋、茅畲、高桥等西南部村民进城难的问题,并且推进城区向西南拓展,促进西南部地区经济发展。此一举措,可谓一举多得。既然势在必行,那么越快越好。 三、提前建造黄中新校区北门至二环西路方向的规划沿江路,有效地对黄中上学放学形成的骤增人车流量进行分流。 四、加强黄长路黄中新校区门口路段的交通管理,在必要时段,常设交警指挥。在此路段增设更多的交通安全设置,如红绿灯,指示路牌,路面行车线标等,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拥堵现象的发生或缩短拥堵时间。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8号 案由:要求改善天元路西路道路环境 提案人(团体):王立宏 附议人:胡才谦等4人 主办单位:区重点工程指挥部 会办单位: 内容:天元西路是黄岩城西的主要通道之一,此路两边有大量的住宅小区建成或待建,如百合家园,在建成的锦都花园等。 近年来,随着安置房建设步伐的加快,天元西路的环境日益严劣,主要表现在路面破损严重,每逢雨天,道路成水塘,行人、车辆难以通过,对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带来很大不便,尤其是道路养护无人管理,附近居民反响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整治道路环境。建议如下: 一、对西段路面进行一次硬化,达到路面平整、整洁。 二、对地下管道进行疏通,达到雨天排水良好。 三、对乱停车辆,工程车乱运乱倒进行一次打击,减少道路破损。 四、落实道路养护人员,对道路养护常态化。 五、对道路进行一次绿化,达到与车段绿化水平。 六、起动天元路西拓工程,完善路网配套,加速城市建设。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8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29号 案由:要求启动十院线垃圾中转站建设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张胜进等5人 主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会办单位: 内容:南城街道共有17个行政村,现只有1个小型的垃圾中转站,各村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中转站承受能力低,无法进入中转站处理,只有就地消化,垃圾中转站建设是南城环卫一体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早在5年前,由建设局投资的南城街道十院线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启动建设,中转站占地面积约千亩,土地已征用,桥梁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由于当时中转站用地属于农保区,农保指标没有调出来,中转站建设被停建,至今工程不但被拖在那里,这块土地的农保至今也没有调出来,影响了南城和整个黄岩的环卫一体化建设进度,中转站建设的土地荒了五年,周边村庄和企业的垃圾都运到这里,已是垃圾成堆,而此处位于十院线公路边,影响了周边环境。 为此建议区政府尽早解决十院线垃圾中转站土地农保指标,尽快建成南城十院线垃圾中转站。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29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0号 案由:要求整治南城河网解决南城各村淹水问题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张胜进等5人 主办单位:区水利局 会办单位: 内容:南城街道104两侧和鼓屿片10多个村河网多,且错综复杂,多年来这些河道没有得到疏浚和治理,河床上升,河面缩少,抗旱和防洪功能减退。只要下大雨,大量的村庄和农田就会被洪水淹没。在近年的历次台风中,别的地方淹水在1-2天内就会退去。南城10多个村庄淹水都在四天以上。淹水深的达1-2米,严重影响群众的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企业和群众财产损失。药山村因104国道两侧绿化带建设后,影响排洪,村庄和蔬菜基地积水无法及时排放;吉岙、下洋山、南洋以及鼓屿片等村因地理位置相对较低,一旦下雨,田间作物全部没在水里,村庄也被洪水淹没。市委张鸿鸣书记到南城实地视察后,指出应对此地段的河道进行疏浚,确保排洪畅通,提高排洪能力。 造成鼓屿片等村洪水久淹不退的主要原因是河道长期没有疏浚,河床上升,排洪能力下降,还有104国道线两侧绿化带影响排洪。为此,要求区政府将南城各村庄河网治理列入重点水利项目,并争取市级或省级立项,对南城的河网进行规划,全面疏浚和治理,确保群众生活安康。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1号 案由:要求建设南城南汇路、丰立路接通劳动南路延伸段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鲍文琴等5人 主办单位:南城街道办事处 会办单位: 内容:劳动南路延伸段目前已建设到南城,但如果不与南汇路、丰立路接通,仍是断头路。根据设计,现在劳动南路延伸段终点所在位置是丰立路延伸的交接点,而南城办事处门口的南汇路延伸后,也可以与劳动南路延伸段相交。丰立路延伸至劳动南路延伸段全长300米,南汇路延伸到劳动南路延伸段全长约200米。两支道路全长500米,土地已基本征用,总投资约300万元。 为了发挥劳动南路延伸段的最大效益,缓解104线以及城区过境车辆的压力,方便委羽山新区建设工程车辆通行,要求区政府对南汇路、丰立路延伸至劳动南路延伸段道路进行立项,解决工程建设经费,并列入2009年公路工程建设计划组织施工。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1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2号 案由:健全医疗环境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提案人(团体):王敏 附议人:陶才力等6人 主办单位:区卫生局 会办单位:区政法委、区司法局 内容: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纠纷日趋增加,医患矛盾日趋激化,医患冲突、甚至暴力索赔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了医疗正常工作秩序的混乱,还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和安定环境,更为严重的是甚至导致了一些医务人员在医疗暴力中致残、致死;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深圳一所医院的医生护士戴头盔上班,华西医院给医生配备贴身保镖,这些做法更是医患关系紧张的极端表现。就本地区而言,自中医院江口一产妇死亡聚众闹事开始,打砸医院、在医院陈尸、放花圈 、烧纸钱、同攻、谩骂、侮辱、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现象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直接影响各级医疗部门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挫伤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士气和工作情绪,破环了医方对病人救治的信心和积极性,更加不利于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成长与发展,从医疗领域发散开去,医疗暴力还会进一步加深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破坏社会和谐。因而切实落实健全医疗环境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造良好的医疗工作环境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应当提到政府的工作日程上来。 剖析现行医患关系: 一方面医患信任度低,即使医生尽了力,可一旦疾病没有治愈、出现并发症或不治身亡,就认为是医生没有尽到责任,采取过激手段来实施所谓的“维权”。 在医患关系和谐的年代,医生的失误往往能够得到患者的理解,而这又促使医生不遗余力地为患者治病,从而加快医学的进步;在今天这样的恶劣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医生开始过度防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前是病人有1%的希望,医生都尽l00%的努力去抢救,现在是没有l00%的把握,医生就不敢轻举妄动”。保守的背后就是医生不愿再冒险,这是医学的悲哀,也是人类的不幸。 二方面是患者对医疗服务期望值过高。有不少患者认为,到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医院就有义务、更应该有能力医治好自己的疾病。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患方对医学科学、医疗行业的认知不够。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习惯了等价交换,甚至期望得到更高的回报,在医疗消费中如果把就医看作为一种消费的话,那往往是付出后而不能获得的等值回报。 第三方面患者对现有解决机制的不信任,现行法律为医疗纠纷的解决设定了基本框架,医疗纠纷处理有三条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二是请求医疗事故鉴定;三是提起诉讼。但现实的事件处理中,常规的法律解决途径常遭到排斥。“我们不鉴定也不告你,就是要你给个说法,赔钱。”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基本上由医方或其主管部门主导,患方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并认为鉴定是一种漫长的折磨,而且即使有了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其有效性也往往是纠纷争执的焦点。虽然本地区民众的法律意识及法院的司法水准都相对较高,但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的比例却非常之低,患方不信任诉讼、不选择诉讼主要因其成本高、耗时长、实效性弱。同样患方也不信任行政调解处理,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是“父与子”关系,因而当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纠纷时往往遭到患方拒绝或调解的不得力。在此认识支配下,患方转而通过暴力解决纠纷,迫使医方就范,既能发泄强烈的不满情绪,又能以较低成本和较少时间达到目的。 第四方面政府执法不得力,《中华人民共利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通告》等法规都对暴力攻击医疗机构有明确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执法中并没有完全贯彻和执行。某些执法人员也偏向同情患方是弱势群体,讨个说法来次“医闹”似乎很在情理之中,甚至出现执法人员在场旁观医务人员被打伤的情形,而不加以制止,致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酿成恶性事件。对于患方的暴力,医方的姿态多为消极的回避、忍受,由保安阻拦或请求警方处理,而且顾忌社会影响常一再的退让,无疑激励促使患方期待更多的利益而施加更大的压力。医院保安的劝阻和在维护医院秩序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时势必双方之间会发生碰擦因而引发了更为严重的群体斗殴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第五方面民众的态度普遍支持患方,使其暴力行为不会或很少被追究,或其自认为行为正当而不会被追究,这些因素都助长了暴力行为一再发生逐步升级,从随机偶发到刻意谋划最后演变成为“惯例”,最终这种“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极端行为在医疗纠纷中一次次地被复制上演。更为严重的是目前社会上还出现了专门以组织“医闹”为职业的机构,纠集社会上闲散无业人员、黑社会团伙性质人员来攻击医疗单位,根据医院的赔款多少从而获利,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刻不容缓,那么如何调和这种纠纷重建和谐医疗环境呢? 首先应该构建可信任的医疗纠纷解决机构,发展和完善医疗纠纷的非讼机制。由政府牵头成立第三方机构,类似于“法律救助中心”,比如“医疗纠纷救助中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中立身份进行协调,这样的机构的员工拥有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医疗知识,在患者和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不是直接冲击医院和来医院闹事,而是由第三方作一个客观的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机构可以作为患者的代言人,来和院方对话,以便解决问题。选任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精专的专业医疗人员从事调解工作,建立由离退休专家、教授等组成的医疗专家库和法律专家库。在纠纷调解时,专业人员直接面对患方,剖析讲解医院方在诊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医疗技术和法律定位,特别要讲解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什么该赔、什么不该赔、该赔多少、为什么赔等,根据条例,一条条给医患双方算“明细账”。 其次引进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建议在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机构建立医疗责任险,成立医疗纠纷理赔处理机构,像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那样,医院负责购买,并形成社会规范,使患者及其家属养成有医疗纠纷就去找保险公司的习惯。赔偿金额在l万元以内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1万元以上的,保险公司介入,由保险公司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保险条款对患者进行补偿。 第三加强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有效地健全医疗环境法治建设,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中的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对聚众占据医疗机构或办公场所,寻衅滋事,严重干扰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在医疗机构内(外)挂横幅、设灵堂、烧冥纸、摆花圈、贴标语、发传单的;抢夺医疗文书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证据(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侮辱、威胁、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涉及有社会恶势力或职业“医闹”插手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以公安部门为主,成员单位配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通告》依法、及时、有效予以处理。 医患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恰当地解决医患纠纷任重道远,积极培育一种正向的纠纷处理程序,最终缓解医疗暴力,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为医学科学的发展铺平道路,从而创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2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3号 案由:要求对南城中心小学扩建立项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张胜进等5人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会办单位: 内容:南城街道现有小学3所,其中,中心小学1所,完小1所,村小1所。中心小学现占地面积9986平方米,建筑面积2983平方米,校舍陈旧,均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一幢已被认定为危房。学校现有学生1012人,18个班,学校条件已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同时随着南城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的增多,以及教育改革的推进,校网调整后,横山头小学也将在明后年撤并到中心小学。据测算,南城中心小学以后将每年新增生源150多名(包括外来民工子女,现有的学校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生源和教育发展的需求)。 建议将南城街道中心小学向东南扩建并要求区政府将南城中心小学扩建列入2009年度全区教育基建项目。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3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4号 案由:要求将劳动南路延伸至十高线(十里铺至高桥)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张胜进等5人 主办单位:委羽山建设指挥部 会办单位: 内容:目前,劳动南路延伸段工程已延至南城丰立路(十里铺三角马路西侧)。距十高线仅差300米左右。新建的劳动南路延伸段只能从南城丰立路或南汇路出口,而沙埠高桥方向的车辆不能通过劳动南路延伸段进入城区。为了缓解十院线(十里铺三角马路)和104线的交通压力,发挥劳动南路更大的功能,要求将劳动南路延伸至十高线,与十高线相接。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5号 案由:尽快启动黄岩区体育中心建设 提案人(团体):邬利斌 附议人: 主办单位:黄岩规划处 会办单位:区体育局 内容:体育中心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一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当时的黄岩县政府就超前的提出了建造黄岩体育中心的设想,并且土地规划约200亩在现在的君悦华庭这一带。然而时间过去了近三十年,体育中心规划也经过四次易地变更,目前仍然在规划图上。目前的体育中心规划用地在雅林村旁边约180亩,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体育局就从来不曾有过自己的田径场,早在1999年全国体育先进县的验收工作中经变通才验收合格,致使少体校至今都没有场地。 2009年是后奥运时期的第一年,百姓的奥运余温尚存,全民健身热潮涌动,我区竞技体育的发展都将依赖于体育中心。今后中心是全民健身的百姓中心,也是竞技体育发展的摇篮,所以尽快启动体育中心建设这显得尤为迫切。当然我区目前的财政状况紧张,一次性投入可能性不大,在此,我建议政府要尽早启动前期设计工作,工程可以分几年投资完成。这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5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6号 案由:建议加强文化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管力度 提案人(团体):张猛 附议人: 主办单位:区文广新局 会办单位: 内容:目前,我区的各音像制品商店(包括出售和出租)中,充斥了各类非法盗版音像制品,特别是一些青少年儿童类的音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出版发行,内容庸俗低下,甚至有暴力、血腥镜头,以及存在教唆儿童逃学、离家出走等情节,对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建议我区文化部门加强对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宣传,动员社会各界予以关注,营造全民共管的氛围,为我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7号 案由:发展我区老年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提案人(团体):管婉萍 附议人: 主办单位:区老龄委 会办单位: 内容: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人口老龄进程加快,老龄问题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如何加强对人口老龄的研究,关心照顾老年人生活,解决老年人实际问题,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一)我区老年事业现状 几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部门比较重现老龄工作和老年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宗旨,全面开展工作,推动了我区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目前全区老龄组织网络不断健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并配备了专职老龄干部。各村居大多建立起老年协会,全区老年人福利事业与服务设施逐步完善。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蓬勃发展,老有所养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各级老龄工作机构重视老年人维权和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我们也应看到,我区老年事业的发展尽管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的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我区老年活动设施严重不足,设施投入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需求。二是敬老院机构不健全,不能满足迅速发展趋势。三是社区老年服务与规范化要求相比还有距离。社区老龄工作人员,资金场所不到位。四是城乡之间老年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老年事业发展明显滞后。五是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老年人的部份优待政策还没全面落实。据了解头陀粮管所退休干部职工,由于企业无法改制,导致退休人员门诊费长达八年无法报销,大病住院停报三年多,严重影响退休工作合法权益。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认为亟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请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以利社会稳定。 办法: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老龄工作纳入区政府十一五发展规划,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老龄事业经费投入。把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惠政策,联系我区实际,切实解决好老年人乘车难,望病难,对70周岁以上实施城乡免费乘车、优先老年。 三、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落实退休工人医保问题,按照政策落实好他们医药费。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8号 案由:重视农业发展,大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提案人(团体):吴味子 附议人:杨茵、潘寒松 主办单位:团区委 会办单位:区农办、西部扶贫开发委 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在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下,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要把提高农民收入、夯实农业基础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出现的新情况,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和农村内部增收空间。打造现代农业经济,大力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也是我们促进农村经济快迅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根本解决途径。 一、当前农村经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力过剩,就业压力较大 西部地区9个乡镇中的农村人口为164078人,人均耕地面积0.5亩,按农村实有劳动力108406人计算也只有0.76亩,土地资源比较稀缺,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个劳动力经营土地约7亩,我们只有它的十分之一,就此推算:“环库”农村地区相对剩余劳动力接近10万人。鉴于目前土地经营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在现实土地制度不变或缺少土地规模经营的前提下,每个家庭都要付出一定的劳动力,每一个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多少几乎是均等的,劳动生产力也是均等的、低效的,因而,客观上既存在着土地资源总量不足所带来的闲置劳动力,又有农业生产季节性闲置劳动力存在,而这两种闲置劳动力的存在程度,则必须通过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和土地的相对适度规模经营后才能得到缓解。 因而,寻找劳动力出路问题,农民走上多元化择业渠道、获取比较效益收入的必然选择。据对2008年西部地区六个乡镇(头陀、北洋、茅畲、宁溪、上郑、上洋)调查统计,在88290个农村所有劳动力中,有28141个劳动力外出务工,占31.87%,如果按能够出去的青壮劳动力(按劳动力总量的70%比例)计算,占到45.5%,再减去就近消化一部份,仍然约半数农村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就业。 比较成本的差异是构成西部地区农民劳务输出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调查到的6个乡镇劳动力结构情况来看,劳动力转移人数居多居少又是极不平衡的,多的乡镇几乎是青壮劳动力倾巢而出,低的只占全部劳动力的13.8%,且居多地区(如茅畲)的农民收入水平已远远赶上了原先生活水平相对高的其它乡镇农民,劳务输出所创造的价值远远领先于本地农民,受本地资源要素的制约,本地农民想谋求多大的发展却步履艰难。 (二)增收相对缓慢,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拉大。西部地区农民增收缓慢,差距拉大,一则表现在城乡差别悬殊,二则表现在同样农村地区的相对落后。无论从总体上,还是在产业结构上都明显反映出这一特征。 1、农业基础地位不稳定。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惯性或路径难以打破,又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运作,农业增产增效潜力有限,农产品滞销时有发生,客观上也出现了青壮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使得农业生产第一线人员乏力,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农业生产的均衡性管理、技术指导不够到位,农业产出效益在各农户之间相差悬殊,大量农产品销售出现了市场疲软。黄岩本是“黄岩蜜桔”发源地,是西部地区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去年西部地区9个乡镇柑桔总产量达到了21319吨,因柑桔市场不景气,不少地区、不少品种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与历史上最好市场价格相比,不少柑桔品种市场价格均下降一半以上,产品严重滞销,甚至局部农村地区出现了无人采摘的地步,并且这种局面已持续多年,趋向恶化,农业产业转移通路又不够明朗,市场风险层出不穷,农民从既有的土地上获得的收入极不稳定,甚至是滑坡。 (三)农民的就业能力与就业机会相对下降 现代社会进步的突出表现是知识越来越重要,农民固有的知识水平和后来所接受的一些培训都不足于形势发展的需求,许多知识、技术含量高的就业机会几乎完全丧失,许多体力型就业岗位又迫于外来大量民工的涌入,比较成本明显高于外来民工,严重缺乏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尤其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闲置劳动力队伍庞大,很难争取到补充就业的发展机会,直接导致了部分农民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冷漠,以及观念上的守旧和不思进取的表现。 二、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建议与对策 (一)帮助农村青年了解政策。把各级政府推出的一些诸如减免税收、就业援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收集整理,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农村青年。 (二)帮助农村青年运用政策。通过培训会、报告会、政策讲解课等方式,帮助青年理解政策、运用政策。 (三)帮助农村青年争取政策。针对青年创业政策的空白和缺位,联合有关部门明确或出台相关有利于青年创业的政策。出台诸如团区委与黄岩农村合作银行联合推出的《黄岩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青年通过申请,可获得10万元以下的优惠利率的小额信用、担保贷款,为有志创业的农村青年提供创业之初的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信用政策环境,对农村青年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贴息扶持、税费优惠、针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放宽不良贷款核销条件等。争取各类社会支持,帮助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四)搭建青年创业创新资金实施平台。广泛掌握农村创业青年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青年情况,了解农村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广泛征集和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适合农村青年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发布。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创新项目竞赛,评比表彰优秀青年创业创新项目,为优级资金合用提供有效的项目载体。将拥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优秀项目纳入农业局、经贸局、科技局的政策倾向扶持,对符合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的低收入农户创业青年,回农村的大学生给予政府农村贷款贴息。 (五)大力扶持和鼓励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立足发展现代农业,抓住项目、技术、资金、信息等关键环节,鼓励和帮助农村青年充分利用各种强农惠农政策,以多种方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服务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人员,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帮助农村青年学用科技。 (六)扶持外出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农村外出的务工青年、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要以地缘、业缘、亲缘为纽带,加强与外出农村青年的情感联络和信息沟通,鼓励和动员外出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为外出农村青年返乡创业提供有效帮助。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8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39号 案由: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提案人(团体):张猛 附议人:夏正华等6人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会办单位: 内容:随着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浙江省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相继颁布,以及2008北京奥运会的举行,全国上下掀起了全民健身的热潮,我省也是如此。但是在一线调研过程中发现,我省群众体育锻炼活动场地缺乏一直是制约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目前,全省4/5的体育场馆属于各中小学校(据统计,全国现有体育场地的66.7%在学校),未能充分发挥应有功能。而学校顾及教学秩序以及“有一事不如无一事”的心态,怕在此过程中出事,怕麻烦,均以教育局不同意及安全为由而拒绝开放,致使学校体育场馆一直未能向社会公众开放,导致场馆利用率偏低。 我省当前财政资金紧张,投入大量资金兴建公共体育设施非常困难。而利用财政拨款建造的众多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如在满足学生体育教学和校内体育活动使用之外,能够有组织地向社会公众开放,无疑对缓解广大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矛盾,加快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将为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所幸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城市都发现了这个问题,并着手进行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鼓励、倡导有条件的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以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健身需要。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努力实现社会共享。2006年8月6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区工作会议宣布: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日前确定将逐步在全国推行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政策,并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长春、武汉、成都7个城市定为首批开放试点城市;每个城市将选取两个区为试点区,每个区选lO所学校作为开放试点学校;开放的体育场馆一律免费,相关设施、器材的保养费用则由国家统一给予补贴。此外,体育总局表示将考虑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专列一项资金,用于奖励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先进单位,从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还要争取教育、民政、税务、物价、财政、保险等单位的支持配合,为学校的开放工作提供各种支持。种种迹象表明,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将成为一种大趋势。 2008年1月1日,《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施行,第34条明确指出:学校的体育健身设施,在法定节假日、寒假、暑假和其他适当的时间,应当向公众开放。但至今一年有余,体育和教育两个部门一直没有对此问题进行协商,没有研究制定可供操作的实施方案,令人遗憾。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听到很多体育爱好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这样的法规是摆摆样子的,体育和教育部门的迟滞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 为此建议:我区政府不妨推广杭州等地的做法,出台相关意见,顺应民意,为民办实事,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一、建议区政府将此事项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安全、管理、经费三大问题,尽快出台相关的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推出试点学校,逐步推广。 二、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必须与正常教育时间错开:周一至周五可以考虑安排早上上课时间之前,晚上因有夜自修不予安排(如有困难,周一至周五就不予考虑开放);周六、日和寒暑假则可安排全日开放。 三、凭证入场,解决安全隐患。由进场人员自行申报登记,经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核对、校方审定后发放准入证,无证拒绝入场。如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另行设置进出口,与学生通道分离(不少学校的运动场都可以通过边门出入)。 四、合理收费,实现资源共享。曾有一个学校说过:足球场开放可以,收费一万元一场。所以建议学校体育场馆的所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杜绝“表面对外开放实际以高价吓退”现象的出现。 让闲置封闭的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需要,值得关注,值得期待。要求此案由教育部门办理答复。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0号 案由:关于解决黄岩中学学生周未回家交通困难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朱杨 附议人:张猛等5人 主办单位:区交通局 会办单位: 内容:黄岩中学新校区地处黄岩西城,离大多数学生的家庭住宅相对较远。而学校通往城区的唯一道路——黄长路,又是黄岩所有路段中交通最拥挤、各种车辆(包括客车、运输运货汽车、电动三轮、二轮摩托车、人力车、加上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混合行驶的公路,也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所以黄岩中学学生周未放假步行回家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从时间上说也是显得不切实际。 现状是:黄岩中学现有近三千名学生,每个年级段有近千人(具体数字不详)每个年级段分段放假,大部分家长都使用各种交通工具来新校区大门口的黄长路上接学生,这样经常造成门口停不下车辆、马路上停留车辆,形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严重影响学生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造成这种后果不是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原因。 所以应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学校的作用,尽量利用公共交通来缓解由于我市人多、车多的矛盾。一辆城市公交车运行就可减少几十辆小型车的行驶,这样既解决了拥堵的矛盾又为社会节约了能源。 办法:一、由政府部门、学校(黄岩中学)、交通运输三方共同商定用公交车在黄岩中学接送学生。(具体接送时间视学校放假时间而定)。 二、应尽快在黄岩中学新校区南大门的黄长路上设置多个站点,增加黄岩区城内公交至黄中的公交线路和班次,以解决黄中师生及周边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1号 案由:江口东半部村庄环境急待整治 提案人(团体):管国富 附议人:马顺年、邱庆福、林志铭 主办单位:区水利局 会办单位: 内容:江口街道山头金闸以下地区,辖18个村,人口约1.8万。辖区内有轻化投资区、中小企业园区落户企业约45家;其中轻化投资区中有高污染企业15家。贯穿街道东西走向主要内河二条,东官河和海门河。流入台州市区中心的水都是经过东官河,再加上市水利局在椒江与黄岩交界的海门河上垟地段建有一座调节闸,市调水都是从东官河流过(不调时河床枯露臭气熏天),海门河长期得不到冲刷,致使整个水系无法良性循环,水质变坏,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 一、全面建行一次河道疏通(特别是海门河将近十多年没有疏通过)。 二、在东官河埭头村与太阳城交界处建一座临时调节闸,适当抬高东官河水位四十公分,能保证海门河一定水位以改善水质。 三、将海门河纳入市区调水通道,改善沿途村居环境。 四、为改善海门海的水质,椒江所建的上垟调节闸应处于常开状态。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1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2号 案由:关于建议取缔劳动南路延伸段非法集市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方土根 附议人:鲍明吉等4人 主办单位:区城管局 会办单位: 内容:最近几个月,劳动南路延伸段红绿灯处俨然成了一个集市,每天下午16:00左右,陆续就有骑着三轮车,开着各种大小型货车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抢占靠近路口的有利位置,随意停放车辆后开始叫卖,物品可谓丰富,有农产品有海鲜干货,还有副食等,有时还有衣裤鞋袜子,你卖我买,很是热闹,一直持续到天黑为止。 这个集市的确方便了少数下班路过的人,但它的弊处也显而易见,它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这个路口的交通秩序。因为它地处劳动南路与104国道副线交叉处,地形较复杂,又处于城乡结合部。东西方向的是104国道副线,各种车辆车速较快,长途客(货)车更是呼啸而过;南北方向上有两所学校(北边的城关中学、南边有黄岩第二高级中学),一个居民小区(蓝色多瑙河小区),还有一个大型的建筑工地(御景华庭),每天下班时分人流量、车流量很大,学生潮、民工潮、浩浩荡荡,已经使这个路口的交通比较拥堵,而这个非法集市的存在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些小商贩随意摆放物品,停靠车辆,堵围叫卖,已经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 委羽山新区的规划建设正在进行之中,对于此类不和谐的现象应予以积极的引导和安排,最终达到取缔非法集市的目的。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2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3号 案由:关于加快建成桔乡大道北延伸段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金啸胜 附议人:吴洲斌等5人 主办单位:滨江世纪建设指挥部 会办单位: 内容:在省、市、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于2005年7月选址在黄岩区东城街道王西区块,并于2008年4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一期工程中的一、二、三标段,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基本能满足4000名学生和数百名教职工的教学、工作、生活等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老校区原台州农校地块已于去年下半年拍卖,并将 于2009年9月1日前交付于开发商,为此,学校必须于9月1日前整体搬入新校区。 根据目前情况,制约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顺利搬入新校区的主要瓶颈是道路、水、电。一是道路制约;新校区三面环江。目前仅靠南面一条王西路进出,该路于1995年由村民集资和政府补助建造,路面宽6米,是全村5000人(其中本地人员约2000人,外地人员约3000人)生产、生活的主通道,已显非常拥挤;如果学校4000多师生仍主要从此路进出,将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水电制约;目前新校区从王西路接入的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1OO管接入),只能勉强维持工地的施工所需,大大不能满足4OOO多师生的生活、工作之需。 综上情况,加快建成已列入规划且已开始建设的桔乡大道北延伸段迫在眉睫,只有9月1日前如期建成此路,从此路接入水电,才能满足学院4O00多师生道路、水、电的基本需求,才能使全校师生的学习生活平稳进行。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前一阶段辛勤工作、克服诸多困难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精兵强将,攻克征地、拆迁等难点问题,制订详细实施计划,实行倒计时工作机制,确保9月1日前桔乡大道北延伸基本建成,确保水电能顺利接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园。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4号
案由:关于要求建立“医疗纠纷救助中心”的建议 提案人(团体):章旭东 附议人:袁韦明 主办单位:区卫生局 会办单位:区政法委、区司法局 内容:现状:一些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帮患者家属采取非法手段,通过“医闹”而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人。 今年我区各大小医院发生医疗纠纷40余起,各种“医闹”花样层出不穷,如聚众冲击医院、围攻医务人员,在医院大厅设置灵堂,悬挂横幅,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殴打乃至拘禁绑架医务人员,或者以医院为家,把病房当停尸房,威胁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等等。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医院或院领导施加压力,迫使医院拿钱免灾,以便获取利益。同时认为政府和部份医院都有“怕事”的心理,只要闹事就能得到赔偿。而部份媒体在没有具体了解纠纷的原因和同情患者的情况下,不负责任的负面宣传也助长了这些人的不良态度,导致“医闹”事件愈演愈烈。 建议:1、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政府时应采取法律手段打击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职业“医闹”者,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不受损失,同时引导患者家属通过正确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2、由政府牵头成立“医疗纠纷救助中心”。这样的机构,其员工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律知识和医疗知识,在患者和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可以直接由“医疗纠纷救助中心”出面解决,作为患者的代言人,有这样合法的机构来取代“医闹”,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功率,同时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4号提案答复函
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第245号 案由:要求调整南城山前村集体留地农保的提案 提案人(团体):凌日 附议人:张胜进等5人 主办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会办单位: 内容:南城街道山前村共有438户,1228人,有土地520亩,柑桔55亩。近年来,中小学垃圾场、十院线拓宽以及王西科技园区等征用该村土地面积达380亩,按政策该村应安排集体留地30亩。2005年9月29日,区政府对南城街道山前村的集体留地有关问题召开了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山前村的30亩集体留地面积和位置及操作进行了明确。但是,该块集体留地规划红线属于农保区,现土地已征用,因农保没有调整,无法实施。为此,要求区政府将规划的南城街道山前村集体留地从农保调整为建设用地。并落实用地指标。
附:黄岩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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